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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2023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》《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》等规定,42人经笔试、面试、体能测评、体检和政治考察合格,拟录用为公务员(人民警察)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(不含节假日)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,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泰安市公安局政治部反映。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(单位)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,以便及时反馈。
监督电话:0538-8276716。
附件:2023年度泰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(人民警察)拟录用人员名单
附件详见:/staticPage/zhuanti/gwyzkggzkgg/20230609/
2023年6月9日
原标题:2023年度泰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(人民警察)拟录用人员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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